11330282002976998R/2007-58860
市水利局
规范性文件
BCXD18-2007-0001
无效
水利
2013-06-18
2007-08-08
面向社会
慈水利〔2007〕54号
各水利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监察局、宁波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水建〔2007〕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意参加本市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及其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总监、主设计师等必须在宁波市(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的“水利工程建设主体信息登记”栏目登记的企业及上述人员将不能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业务。
二、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供审核备案: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银行授信证书、ISO认证证书、企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水利工程获奖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亲笔签名;企业A、B、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应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亲笔签名及其所主持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参建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监理总监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亲笔签名及其所总监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主设计师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亲笔签名及其所主持设计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另外,要求企业落实授权委托人固定制,即除项目经理、监理总监、主设计师经成功备案具有授权委托资格外,其余在本市招投标时拟授权委托人员均需提前备案,未经提前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将不被认可。拟授权委托人员备案需提交身份证、亲笔签名。
登记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至登记点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彩色扫描电子文档(照片尺寸600×400)。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企业提供审核备案的资料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资料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提交审核备案的资料存在虚假,将根据情节轻重情况予以通报等处理,直至在若干时段内取消在本市投标资格。
四、企业拟登记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总监、主设计师、授权委托人等应当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工作单位应以其执业资格证书上登记的单位为准。执业资格证书上没有登记工作单位或无执业资格证书的,以其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上登记的单位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复印件、照片电子文档)。
五、如企业登记备案的内容发生变化,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已变更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扫描的电子文档及时到登记点进行申请变更。
六、欲在本市进行登记的企业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请按本通知的要求及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水利局办理登记。
登记办理地址:
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200号,慈溪市水利局水工科。
登记办理联系人及电话:
陈燮衔???0574-63821976
余??科???0574-63828363?
附件:
2007年8月7日
? 主题词:水利??招投标??管理??通知
?? 抄送: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
? 慈溪市水利局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