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1064/2009-88242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12-2009-0006

有效性:

废止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3-06-22

成文日期:

2009-09-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财预〔2009〕21号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2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浙政发[2009]48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8月1日起取消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不可预见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计量授权考核费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年度检验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接此通知后,请市级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以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附件:第三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

慈溪市财政局 ? ?慈溪市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公布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慈溪市财政局 ? ? ? ? ? ? ? ? ? ? ? ? 2009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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