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1064/2015-91459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12-2015-0002

有效性:

失效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日期:

2015-10-29

成文日期:

2015-10-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财税〔2015〕15号

慈溪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9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财政局

各分局、稽查局,局机关各科室(局、中心),各镇(街道)财政所(局、办)、滨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慈政办发〔2015〕11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现将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由我局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4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1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全文废止或失效的1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予以公布。

上述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我局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有效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慈溪市财政局 ? ? ?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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