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212907XM/2016-91282

发布机构:

观海卫镇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68-2016-0001

有效性:

失效

主题分类:

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16-05-11

成文日期:

2016-05-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观政〔2016〕44号

2016年观海卫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工作补助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11 00:00 信息来源:观海卫镇

为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消除茶水供应点环境污染等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观海卫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观政〔2016〕14号)规定,制订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范围:
  符合本镇、村(社区)布点规划要求的茶水供应点。
  二、补助原则:
  镇财政按照“业主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进行补助,且补助金额不得高于设备投入额。
  三、补助条件:
  1、在4月30日前自行拆除的茶水供应点和5月31日前完成改造提升的茶水供应点;
  2、改造后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且已办理合法经营手续;
  3、每小时热水出水量不小于100L,且满足镇、村布点规划;每个供应点享受一炉补助标准。
  4、改造完成时间以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签署意见时间为准。
  四、补助标准:
  对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并验收通过的茶水供应点,由镇财政对每户业主补助1000元(不再继续经营);对经验收通过使用清洁能源茶水炉的业主,每炉一次性补助15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000元,镇财政承担500元);采用净水工艺以提高饮用水质,每炉(含热水、冷水两套)一次性补助45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3000元,镇财政承担1500元)。升级改造对象不享受1000元的拆除补助。
  五、补助资金申报
  (一)申报
  1、拆除对象的申报:村(社区)填报《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自行拆除验收申请表》(见附表1);所在村(社区)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报送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村(社区)进行验收核实。经验收后村(社区)填写《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自行拆除资金补助表》(见附表2)。
  2、提升对象的申报:村(社区)填报《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验收申请表》(见附表3);所在村(社区)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报送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村(社区)进行验收核实。经验收后村(社区)填写《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资金补助表》(见附表4)和《茶水供应点改造提升资金补助表(镇财政)》(见附表5),并提供验收报告、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兑现:《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自行拆除资金补助表》、《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资金补助表》和《茶水供应点改造提升资金补助表(镇财政)》经所在村(社区)初审,并汇总编制《观海卫镇 村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补助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6)报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审核,镇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办公室会同镇财政局完成审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对应业主的个人账户。
  原则上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验收,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兑现工作,以后不再受理政策性补助。

  附件:
  1、《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自行拆除验收申请表》;
  2、《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自行拆除资金补助表》;
  3、《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验收申请表》;
  4、《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资金补助表》;
  5、《茶水供应点改造提升资金补助表(镇财政)》;
  6、《观海卫镇___村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补助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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