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1064/2017-91883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7-07-22

成文日期:

2017-07-2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7-22 00:0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民建慈溪市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摸清政府性资产家底盘活我市存量资产的对策建议》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会同市国资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您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财政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11〕196号)文件精神,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从2011年年底起由市国资局调整为市财政局。我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及市政府要求,着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序进行。

  一、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一)建章立制,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出台《慈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慈政办发〔2011〕84号)、《关于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网络动态管理的通知》(慈财〔2012〕251号)、《关于印发慈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财〔2012〕291号)、《关于重申行政事业单位租赁房屋操作程序的通知》(慈财〔2013〕322号)等文件,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确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及处置等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全市资产家底。自2011年职责调整后,我局立即着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开展清产核资,摸底调查;2013年起每年年底发文要求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并上报盘点情况,并按照宁波市局要求每年编制资产年报;2016年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2016年资产清查及每年宁波市局资产年报资产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对外投资归类于长期投资,信息化资产各单位分别登记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资产总量2183977.65 万元。按照单位性质分,其中,行政参公单位1173189.24 万元、事业单位1010788.41万元;按照资产类别分,其中,流动资产950409.67万元、固定资产538566.34 万元、在建工程53611.58 万元、无形资产479304.63 万元、政府储备物资5171.76 万元、公共基础设施51354.55 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347043.08 万元。

  (三)引导、规范信息化资产建设管理。信息化管理是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市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电子信息系统;同时为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我市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审核,每年确定电子政务建设计划和重点项目,协调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中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并对每个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和专项验收,同时规定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需求、目标和可行性等前期咨询,项目评审注重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项目按建设要求完成。2017年起,对未纳入电子政务项目,但具有特殊性必须实施的项目,也参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方式加强管理,以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目前,各单位信息化项目的日常维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软件开发单位实施,维护质量得到保障。

  (四)加强自然性、资源性等政府经管资产管理。一是我市自然性、资源性等政府经管资产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管理,该类资产为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并非政府部门所有,所以尚未在以单位为登记模式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库。如城市道路由城管系统养护管理、农村公路由交通系统养护管理,水库、河道等由水利系统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由国土系统管理,海域资源由农业局海洋渔业管理,绿化苗木资源由住建系统园林处管理,公墓资源由民政局管理,各单位对各自经管资产均设有登记台账,并负责日常管理。二是就公墓资产、苗木资产具体管理情况如下:1.公墓资产管理。我市现共有经营性公墓11家,其中7家由镇、村开办,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模式,2家由镇、村开办,村管理,财务纳入村集体经济,1家属镇下属企业,由镇开办、管理,1家为民政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已做封闭管理不再经营;农村公益性墓地8家,均有所在村开办管理,财务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从上述情况看,我市公墓资源基本为个人承包经营或村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公墓已不在经营。2.苗木资产管理。我市城区公共绿地苗木资产由市园林管理处管理,2014年市园林处对管理区域苗木进行了全面统计,包括苗木品种、规格、种植地等内容;每年绿地养护招标时,也会对养护区域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如绿地内乔木、灌木、地被、草坪数等。为更好地管理城市绿地,今年年初市园林管理处委托市土地勘测设计院,对公园广场大块绿地进行测量,包括园路铺装、建筑物构筑物、灯具小品等的位置、大小,分区域核实绿地内苗木,并形成图纸及文字资料。下一步,市园林管理处将对进一步细化绿地内苗木具体情况,如苗木品种、规格、长势等,并在勘测设计院提供的图纸上标注。

  (五)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加强增量资产控制。我市从严控制各单位资产新增,要求各单位适时延长资产使用年限,并对计算机等资产实行非整机配置。二是建立“电子公物仓”,加强闲置资产调剂。我市从2016年建成使用“电子公物仓”,将闲置办公设备(设施)、家具统一纳入“电子公物仓”调剂使用。至目前,纳入“电子公物仓”资产已全部调剂使用。三是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房产出租实行进场交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推进闲置房屋处置。我市从2016年起尝试闲置资产公开拍卖处置,今年上半年,重点选取部分已确定不再使用或因单位合并导致闲置的资产,将其作为首批闲置资产处置对象,根据各类资产所处位置、市场经济效益、全市其他单位资产需求等情况,分类确定资产处置方式。上半年,已推进公开处置资产6处、涉及建筑面积2794平方米,其中1处已处置完毕;已推进调拨资产2处、涉及建筑面积3473平方米,其中1处已调拨完毕。五是探索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注资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半年初拟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方案,但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为此,目前该项工作需汇报市委市政府再定。六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产证补办。针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产证缺失现状,我局牵头从2015年起开展产证补办工作,至2016年底我市已有70家市级单位开展产证补办,房产(土地)90处,基本涵盖所有无产证的市本级资产;共已新办理土地证21处,面积约52.3万平方米,新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31处,面积约47.5万平方米。

  (六)加快保障性住房去库存。截止2016年12月底,建设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拥有存量房共计2490套(处),建筑面积38.77万平方米。扣除其中用于拆迁安置、房票房源、各镇(街道)预供、列入保障房供应计划等用途的存量房,实际可由建设集团自行盘活处置的存量房共计460套(处),总面积约97294平方米。市住建局盘活存量房产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存量住宅经评估后有计划、分批次地择机进行公开拍卖,以确保处置效益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二是配套不足且有一定升值空间的商业房产以公开招租的方式暂予以保留,待相关业态成熟,市场认可度提高后再进行公开拍卖。至目前,已针对存量资产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资产移交、登记、核查、维护、处置等具体管理流程和台账、监督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成熟和详细的存量资产台账,并实际应用了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台账数据的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基本实现存量资产管理电子化、信息化;严格落实各项资产管理措施,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程序,在市级平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置盘活。关于保障性住房存量房去库存,市住建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继续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家庭“应保尽保”;另一方面是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人才公寓)申购受理,符合条件一户保障一户,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共有30户家庭申请受理,并完成审查公告。同时,通过采取扩大住房保障面、向产业园区定向配租、多余保障性住房调整为危旧住宅区改造安置房等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房源消化进程。

  二、我市下步国有资产管理措施

  (一)夯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清查,动态掌握全市资产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树立资产管理意识,逐步改善“重资产配置、轻资产管理”的管理现状。

  (二)加强政府经管资产研究,规范政府经管资产管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文件要求,“研究探索将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经管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经管资产的范围,摸清底数,界定管理权责,逐步建立经管资产的登记、核算、统计、评估、考核等管理制度系统;探索建立经管资产存量、增量与政府债务管理结合机制。”目前,上级部门对经管资产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我局将根据上级管理要求,结合我市情况逐步探索。

  (三)加强闲置资产处置。一是继续严控资产新增。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严格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配置资源,严控资产配置标准,为满足工作需要为基础配置。二是加强闲置资产调剂使用,继续将办公设备、家具等纳入“电子公物仓”,开展资产调剂。三是开展闲置房产处置。一方面推进闲置房屋规范出租;另一方面公开处置部分闲置房屋,通过调剂、公开拍卖等方式,将已不具有留用需要的闲置房产处置掉,盘活存量资产,减少管理成本。在推进上半年处置闲置房产的基础上,我局将牵头对市级部门闲置房产再次摸底统计,根据统计情况分批开展处置。四是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产证补办工作,下步将继续督促各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四)推进保障房等存量房产去库存。进一步完善存量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快资产信息更新时效,确保台账信息更加全面、细致。同时,加大推广和信息宣传,以推动资产盘活效率的提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慈溪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戎能军 ? 联系电话:6383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