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17-91090
市卫生健康局
规范性文件
BCXD58-2017-0001
废止
医药卫生管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
2017-09-14
2017-09-12
面向社会
慈卫发〔2017〕97号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街道)计生办、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慈政办发〔2017〕9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继续有效21件,废止和失效2件,现予以公布。
上述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 ? ? ? ? 2、废止和失效的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2日
抄送: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府办?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 ? ? ? ? ? ? ? 2017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