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0X0/2018-52145

发布机构:

浒山街道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11-29

成文日期:

2018-11-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浒街办〔2018〕78号

关于印发《浒山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站所的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00:00 信息来源:浒山街道

各社区(村)、市属相关职能部门,机关相关办(室、所):
  《浒山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站所的协作配合机制》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浒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3日



      

浒山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站所的协作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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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监管责任网络,根据《慈溪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意见》慈党办〔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协作配合机制。
  一、工作职责
  浒山街道食安办履行属地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主要任务: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排查清理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重大案件;负责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协管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食安办、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基层监管站所的技术支撑、执法保障作用,齐心协力做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街道食安办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在街道建立工作例会、隐患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刑衔接、信息通报等食品安全日常协作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派出所要强化与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衔接、配合、联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或线索,应做好接警、处置及移送工作。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承担起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义务,强化相关能力建设,配合做好区域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含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逐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规范化要求
  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人员配备、有制度上墙、有宣传橱窗、有档案管理”等要求,创造条件,大力推进食安办及社区(村)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五项重点职责,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加强督查,切实抓好辖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机制,摸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建立相关情况数据库,有序有力地组织和领导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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