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67548D/2019-05918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失效

主题分类:

工交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9-01-11

成文日期:

2019-01-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经信能〔2019〕12号

转发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10:41 信息来源:本局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现将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便笺﹝2018﹞14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另附电子版)请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送至宁波市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办。


附件: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rar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