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0X0/2019-52161

发布机构:

浒山街道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9-10-18

成文日期:

2019-10-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浒街办〔2019〕45号

关于印发《浒山街道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15:11 信息来源:浒山街道

各社区(村)、相关所属部门,机关各办(室、所):

  《浒山街道治气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浒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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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山街道治气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改善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年内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末位摘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规定,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浒山街道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海勇同志任组长,由党群副书记陈军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俞一泳、周淳、任伟立、许汉桥、岑冲权、苗曙露、钱镛、孙迪清等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经发办、社事办、城建办、综合指挥室、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办(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治气办),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群副书记统一牵头负责,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建立会商制度。街道治气办每月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召开治气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分析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交流前阶段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商量研究下步治理对策。

  (三)建立督查制度。街道治气办组织各相关办(室)和部门不定期对各社区(村)各类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求每月至少两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社区(村)和部门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问责。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在微信公众号“阿拉浒山”设立“曝光台”,对督查发现的污染大气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方式举报曝光各类污染大气行为,强化对公众有效举报投诉的督查督办。

  (四)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大气PM2.5和O3(臭氧)来源解析结果及治气攻坚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街道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将大气环境各类污染源的管控纳入“两网融合”工作平台,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制定具体融入方案,完成网格融入工作,初步建成覆盖全街道的大气污染源管理网格。〔牵头单位:综合指挥室,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二)强化建设工地扬尘精细化治理。做好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和建筑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好施工现场管控、线上线下监管执法联动等各项举措。〔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三)强化道路扬尘制度化治理。以“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保障区(核心区、保障区定义见附件)范围内保持路面常湿,路面、隔离栏、侧石无浮尘,见本色”为目标,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严格清扫作业要求。保障区范围内重点道路和道路施工工地周边按一级路面要求,确保每日清扫6次以上,清扫保洁时间>16小时,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清扫后无残留垃圾堆,排水通畅。确保人行道、公交站台、广场、安全岛、斑马线、慢车道和机动车道清扫后见底色,无泥沙、积水。对保障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渣土、杂物及时清理或覆膜(网)抑尘。雨天人工用扫帚等简易工具清除路面尘土和积水。如遇突发事件,30分钟内备好相应工具和清洗必备品赶到现场处理。〔责任单位:环卫所〕

  2.严格洒水作业要求。保障区范围内重点道路及道路施工工地周边按一级路面要求,每日洒水6次以上。其他按照宁波市城市道路冲洗作业规范要求从严执行。〔责任单位:环卫所〕

  3.重点路段安装路灯喷淋系统。在南二环、北二环适宜路段,利用现有路灯杆加装喷淋装置。具体依据取水点的位置进行布置设计,喷头数根据道路通行量及路灯造型综合设定。通过物联网控制供电设施,当扬尘监测值较高时考虑开启喷淋设施,加速颗粒物浓度下降。〔责任单位:环卫所〕

  4.吸尘车、雾炮车、冲洗车配置使用到位。配备1辆吸尘车、1辆雾炮车和1辆高压冲洗车。按要求开展吸尘、雾炮和冲洗作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增加喷雾和吸尘作业频次,促进有效抑尘。落实专人对主要道路隔离栏及两边侧石进行冲洗,确保路面无浮尘。〔责任单位:环卫所〕

  5.加强执勤巡查。严格查处垃圾、渣土、砂石等敞口运输、超高装载、闯禁冲卡等行为。〔责任单位:交管站、城区交警中队〕

  (四)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

加强柴油车辆管控,确保辖区内无冒黑烟柴油货车。严格按照禁货区范围落实禁行措施,设置柴油货车绕城通行线路,加强过境柴油货运车辆路线管控,严查货车闯禁运输;2019年底前在大型车车流量较高路段安装黑烟抓拍设施,对抓拍到的排放黑烟的车辆按规定处罚并落实整改;2019年底前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开展保障区范围内汽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严格查处超标排放营运柴油车,对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处罚并落实整改,实现尾气排放全面达标;按照宁波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责任单位:交管站、城区交警中队〕

  (五)深化烟(气)及面源治理。

  1.强势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到2020年,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2.全力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3.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对全街道范围内餐饮业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全面取缔,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油烟排放达标,每月清洗维护不少于一次。属地落实专人加强餐饮业单位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店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严防反弹。对保障区范围内大型餐饮企业试点安装油烟(用电)在线监控设施。〔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4.全面实施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按照我市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实现全街道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牵头单位:安监所;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街道治气办负责街道大气污染治理的牵头、协调、考核、督查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加强巡查、督促和执法监管。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各类常态化巡查、督查,强化执法监管。构建以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及持续改善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对社区(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通报各社区(村)空气质量及工作推进情况,发挥主流媒体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社区(村)实行督促整改、通报督办。邀请街道人大、政协参与监督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情况的视察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在浒山城报设立治气攻坚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街道治气攻坚行动进展、有力措施、经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有关禁止事项的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附件:保障区域范围


 浒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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