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93Q/2019-27277
匡堰镇
本单位文件
有效
综合类
2019-12-24
2019-12-16
面向社会
匡政〔2019〕59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要求,经梳理和审核,现将镇人民政府65项主要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办(中心)应当根据所确认的主要行政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要注重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实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违规执法、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执法、行政不作为及不文明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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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匡堰镇主要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xls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