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93Q/2019-27277

发布机构:

匡堰镇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9-12-24

成文日期:

2019-12-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匡政〔2019〕59号

关于印发《匡堰镇主要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14:41 信息来源:匡堰镇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要求,经梳理和审核,现将镇人民政府65项主要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办(中心)应当根据所确认的主要行政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要注重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实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违规执法、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执法、行政不作为及不文明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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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匡堰镇主要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xls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