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19-66987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9-06-24

成文日期:

2019-06-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24 11:13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理由

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是一对矛盾,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往往会选择后者,而不顾及环境保护。随着全社会对全球环境状况的日益重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刻不容缓,公众的环境意识逐渐提高,政府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因此,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是社会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3万家工业企业,但截至2018年12月底,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仅538张(含杭州湾新区),如果全部是制造型企业,占比不足2%,同时,整个宁波市2980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慈溪作为宁波的工业大市,通过认证企业仅为宁波的18%。如此低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比例,同我市“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极不符合。

二、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强化国家环保要求,清晰认证导向。通过各种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意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班、知识讲座等形式,普及标准知识,提高企业贯彻实施环境体系认证标准的自觉性和认知水平,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尤其是重污染的企业必须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建议政府部门积极搭建平台,让具有资质的、优秀的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与企业建立工作机制,通过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全市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三)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积极性。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对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引导企业重视该项工作,真正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同步,使全社会享受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带来的好处。

孙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7年启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已先后出台《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慈溪市创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治污攻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手段,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高位运转。您提出的“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之一,您的建议非常契合趋势发展方向,具有实际意义。

正如您提到的,我们将从加强宣传培训,搭平台建机制,出台政策、借鉴先进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同时将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环保责任,倡导可持续发展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落实。

一、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服务指导。

我市共有数万家工业企业,开展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仅几百家,这与慈溪作为宁波的工业大市的地位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求不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绝对值虽然不多,但是从增速上正在逐年递增,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正愈来愈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作用。

在宣传培训方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将会同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快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并采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微博热点文章等新媒手段,让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将加强企业培训,今年以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已多次开展多行业综合培训,重点加强企业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体方面内容,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也多次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愿性产品认证(CQC)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知识培训。下一步,相关部门已计划联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向辖区内工业企业召开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宣贯会,向企业介绍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的内容,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我市制造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二、搭建平台渠道、推广先进经验。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第三方公证机构依据公开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证实生产厂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和用后处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属于企业自愿行为。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靠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权威机构的紧密合作关系,积极为企业搭建认证服务平台。并将引进其他县市区有资质的、优秀的认证机构向我市工业企业宣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知识,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各部门联动搭建认证平台,邀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优秀的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对接,为企业和机构穿针引线,促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落地。同时,邀请通过认证的企业代表进行宣讲,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解答,深度推广先进经验。

三、出台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提升。

帮助企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服务企业的重要一环,与我市当前推进工业立市、服务于企的大环境相契合,是各部门服务于企业的重要抓手。同时,随着外部监管和内部提升需求的不断加强,企业在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要求过程中,越来越多认识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减少违法风险、社会责任重塑、良性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虽然目前我市并未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考虑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确实有助于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有助于我市企业的发展壮大及转型升级,市级财政部门已将该项工作的奖励政策调研安排在下一轮政策制订中统筹考虑。

四、落实环保责任,倡导可持续发展

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我市正在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已制定了《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首次将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镇(街道)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生态投入增长机制,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4.7亿元,同比增长2.94%。制定出台《慈溪市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龙山等8个镇(街道)试点开展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我们始终坚持以“环保中求发展、发展中有环保”为原则,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我们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坚定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子孙后代拥有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谱写出绿色发展的新篇章。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19年6月2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联系人:吕凯

联系电话:63089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