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19-66807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19-06-25

成文日期:

2019-06-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环发〔2019〕21号

关于在2019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实施环境噪声监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17:45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各有关单位:

2019年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9日-7月1日举行。此项考试成绩关系到考生高校三位一体招生及高职提前招生,为给广大考生提供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我局将于6月28日17时至7月1日16时对城区内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在此期间,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特别是建筑施工、铝合金切割、冲床加工、汽修等单位严禁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施工、生产,各类娱乐场所排放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月29日至7月1日位于慈溪中学、杨贤江中学、浒山中学、赫威斯育才中学、实验高中、三山中学等六个考场附近的各类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必须停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它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考生的影响。届时我局将组织力量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