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19-92062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日期:

2019-07-03

成文日期:

2019-07-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3 14:5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理由

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安排。当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而紧迫,必须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但当前我市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工作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机制不健全。虽然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法律服务纳入购买范围,但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对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服务方式、费用标准、质量评估体系、聘用办法等缺少可操作的细则。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程序不够规范透明,在程序上缺乏市场化、透明化的运作机制。

(二)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有限。政府法律顾问一定程度存在“不顾不问”现象,发挥的作用比较受限,局限于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业务,距离参与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各领域环节有很大距离,更谈不上为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把关。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于执业律师、法学专家而言,更多时候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和提升行业影响力的手段。

(三)律师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当前,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费用标准不健全,律师法律服务往往以无偿、义务、象征性付费的形式进入,律师承担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难以保持长久。同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年度和聘期考核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缺失科学有效的考核,难以保证较高的服务质量。

二、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把推进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与建设法治政府绩效挂钩。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接受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并能重视发挥律师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律师服务领域,除传统依托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要发挥律师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论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协助依法解决纠纷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办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等领域的作用。同时建议把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到政府部门考核体系,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效率。

(二)加大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财政投入。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律师收费办法,支付合理的法律顾问律师聘金或报酬,在顾问费用或法律服务费用较大时可以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建议我市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服务资金管理制度,对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参考各地有关律师收费的管理办法和指导价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律师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三)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制定律师服务购买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内容,目录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要求,逐步拓宽购买法律服务的领域,确定定向法律服务项目;规范购买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律师事务所;建立评估机制,提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际效果,必要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确保政府支出的行政成本与其收益相符。

(四)健全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这要求政府在一些重大决策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综合治理等事项时在前期方案形成过程中应该咨询法律顾问,方案成熟后还要召开以政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专家、律师参与的集体会议,就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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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鹤田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结合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实施。2009年,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条件、职责和权利义务;2015年,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法律智库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体系”;2016年,制定《慈溪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评价和任期考核办法》,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同时还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范围,并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2017年以来,为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试点开展“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成立镇(街道)法律顾问团,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镇(街道)、村(社区)依法治理实效。截至目前,全市3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8个镇(街道)均已聘请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包括公职律师)参与了法律顾问服务,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综合素质较好、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但是,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机制尚待完善;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未能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二、推进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范围,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要将其履职等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参照《慈溪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评价和任期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律师等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实绩、职业操守、社会评价等要素,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更新的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事项。根据政府部门的实际,合理确定业务范围,转变传统依托律师仅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代理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参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对社会公共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多角度、全方位全程介入政府的日常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政府聘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选拔程序,并对法律顾问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以及执业律师的专业与业务专长,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复议应诉等内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或参加聘任单位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例会和座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律师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律师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时,聘任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便利;对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聘任单位应当认真组织研究,及时予以反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以及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铃锋????????????联系电话:58986436)

慈溪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