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77Q/2019-92063
市司法局
政协委员提案
司法
2019-07-03
2019-07-03
面向社会
一、理由
“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法律服务进村,通过定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与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律师进村提供法律服务的现状
2018年初,慈溪市司法局选取9个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转变原有村法律顾问“一对多”模式,创新推出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整体打包”镇村级法律服务项目的“法律顾问团”服务模式,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进基层的作用。2018年8月,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随后宁波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慈溪市共开展各类法律课堂60余次,帮助解答法律咨询860余个,受益人群达6万余人,审查各类合同390余份,服务基层中心工作10余项,帮助预防风险20起,协助纠纷化解90余起等。
(二)律师进村提供法律服务面临的挑战及其根源探究
1.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村民整体法治意识不高,没有形成用法律武器维权及解决问题的意识,碰到问题时首先想着通过“人脉”来解决,或通过上访,甚至采取激烈手段。另外,村民对律师群体的认识存在不同偏差。
2.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对于律师进村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政府对律师个人或律所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具体落实程度不足。部分村民只知有律师,而不知律师为谁,能为其带来什么帮助。
3.协调机制不健全。律师进村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多元主体,包括律所、律师、村集体、村民、政府等,充分协调各方才能形成畅通渠道,使律师更有效地为村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但就现阶段整体而言,在协调各方、平衡不同主体意见及利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4.律师工作机制及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律师进村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由于律师进村工程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及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尚未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运行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工作效率。
二、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将“一村一顾问”与“法律服务进村”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理清律师进村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效果及违约责任等,公告并宣传上述内容,强化村民的权利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明确律师进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是由政府购买,是一项惠民工程,而非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不但有利于政府威望的积累,也有助于增强村民对律师的信任,从而达到律师进村法律为民的效果。
(二)增加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宣传力度。政府可通过老百姓最便捷、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比如说印制律师进村工作宣传手册,列明政府所聘律所及律师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并下发各村各户,使每家每户均能从中获益。完善律师进村服务标准体系,在乡镇和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或公示栏放置律师名片,公开联系电话等。同时,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并发挥自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推送律师进村的服务成果,增强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资源,将律师法律服务进村与基层工作、民间调解相结合。在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中,基层群众组织等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为律师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化解村民矛盾中,实现各方协调处理,实现资源共通和信息共享,促进律师的专业服务与民间调解的有机统一,更有效地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特点,需出台发展中长期规划,为律师进村工作长效发展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步骤、资金保证。可在现有制度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与评价制度,采集村民法律需求及对律师进村工作满意程度的信息,有序引导律师进村后续工作。对于律师方面,可开设渠道以采集律师对本项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根据律师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与制度,形成良性发展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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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法成效
2007年,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全面推广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监督考核制度、统一了顾问服务协议、明确了顾问经费来源和标准等内容,在帮助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困难群众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2017年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创新推出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整体打包”镇村级法律服务项目的“法律顾问团”服务模式,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升级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为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更名为“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确定1个镇、1个街道,各选取3—4个村(社区)为试点。2018年,试点工作扩至9个镇(街道)、43个村(社区)。2019年又新增2个镇。该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实行聘任“双向选择”制。试点镇(街道)根据市司法局公布的“服务资质清单”综合考虑聘任单位,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聘任,亦可以通过招投标确定服务单位。二是实行法律服务“协议”制。以顾问合同形式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效果以及违约责任等,并根据服务项目难易程度、服务对象和内容多寡等来服务报酬。三是实行监督考评“三位一体”制。市司法局和镇(街道)按年度对法律顾问团工作开展联合考评,并督促司法所落实对法律顾问团的日常监督管理、协作配合等职责任务。同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确保该项工作推进落实。
(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镇(街道)成立了由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有力。二是组建网格队伍。按照村级网格设立法律宣传网格员,由驻村法律顾问对网格长、网格员等进行专业培训,再由网格员等对村民进行面对面宣传。三是培育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延伸到“户”,以家庭为单位培育“法律明白人”,并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顾问团宣传手册、设置法律顾问团信息公示栏和便民服务信箱等形式,畅通法律服务供需渠道。
(三)服务内容不断深化。一是主动走访入户宣传。法律顾问团以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反馈等方式,排摸掌握群众法律知识需求,定制了法律授课计划表,开设“法律讲堂”。同时通过日常坐堂咨询、在线咨询等方式,帮助群众分析解答法律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扶。二是主动服务重点工作。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供决策参考,做好事前防范。为村(社区)起草、完善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解读与村(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乡村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三是主动参与矛盾处置。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镇村级矛盾纠纷化解,为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提出法律建议。
试点工作在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维护镇(街道)村(社区)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深入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着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力量储备不足、考核监督管理不到位、经费保障不稳定等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对策举措
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目的是为了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畅通服务渠道,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努力打造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下步,我市要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有效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考核监督、落实经费保障,为基层法治建设打造“慈溪样板”。
(一)加强领导扩大试点。农村工作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农村的法治化程度,影响我国法治化建设的根本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把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治融合示范村等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现有法律服务力量,逐年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
(二)规范法律服务内容。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服务合同参考样板,规范法律服务内容,制定法律服务“菜单”,按照各地实际选择,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让更多的群众知悉、了解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法律服务内容的考核,将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政府重要决策列为重点考核项目。
(三)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大力引进优秀法律服务单位,培育法律服务人才,加大律师业扶持力度。到2020年,力争引进全国知名律所2家,培育50人以上规模所2家、30人以上规模所2家;要积极培育和引进领军型律师、骨干型、成长型律师人才;力争发展律师队伍人数达300人。加大法律服务单位监管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农村法律服务专项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合理统筹法律服务网络,优化法律服务水平。
(四)落实财政资金保障。目前《关于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由市、镇两级财政各半承担2500元/年,市级财政需负担88万元/年的补助。但根据前期试点地法律服务量情况,“整体打包”镇村级法律服务项目的“法律顾问团”服务模式下,根据镇(街道)村(社区)数量的多少,尚需两级财政部门加大补助力度,将“法律顾问团”服务费列为年度专项经费,确保该项工程顺利持续推进。
(五)丰富服务群众载体。“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作为全市公共服务项目之一,是惠及全市的民生工程,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载体,严格监督落实镇村级顾问值班制度,研发在线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形式。不断推广宣传“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努力实现“e法律服务微信群” 入户全覆盖。
(联系人:陈铃锋????????????联系电话:58986436)
慈溪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