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0487/2019-41555

发布机构:

坎墩街道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9-08-02

成文日期:

2019-08-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坎墩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8-02 10:49 信息来源:坎墩街道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制订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新跨越,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坎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宣传贯彻。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稳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加快推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延伸,打造“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村干部集中服务”的便民服务模式。加快地方办事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工作,构建一体联动、一网通办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结合市级要求,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法律服务民企再出发”专项行动。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提升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法律服务、供水、电力、燃气等公共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新修订的《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听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100%覆盖。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积极推进“五公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加强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认真对待和依法办理人民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加大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计划,推进评估结果反馈整改和运用监督。进一步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100%覆盖。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深入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健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民生决策事项论证咨询机制。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深化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工作,加强村(社区)法治能力。

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逐步形成“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筹指挥机制,推动更大范围融合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比率。

五、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六个一”工作举措。继续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通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按要求完成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整合辖区法治建设资源,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关于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的若干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行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总结行政应诉反馈情况,完善败诉案件总结分析、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制度,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和规范。结合“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平台,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能,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信息沟通和日常联络等长效机制,合力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调动专业性调解组织或委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调解机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