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20-124962
胜山镇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政务综合类
2020-11-25
2020-02-08
面向社会
胜防发〔2020〕2号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当前,我镇即将迎来“三返”高峰节点。为切实防止人员流动和集聚带来的交叉感染,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慈防发〔2020〕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323”工作机制
(一)落实“三个责任”。一是企业要全面落实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人员防疫管控措施,做到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相关责任。二是各村(居委)要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切实做好属地企业复工的 现场查勘、资料完整性审查等初审工作,规上、限上企业由发展服务办及其他相关各办落实审核。三是镇级开复工相关工作组要切实担负起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落实“两张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复工企业要加强员工排摸、登记,建立“一人一表”,填报企业在册人员管控清单(附件5);各村(居委)要及时指导复工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定期上报复工企业清单。
(三)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落实接送措施。复工前,企业要排摸梳理好复工人员情况,提前告知湖北、温州、杭州、台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籍的员工推迟返回,回来一律劝返;对非重点区域返回人员,鼓励错时返回,提倡自驾,鼓励企业包车接送。二是落实隔离措施。对外地返岗人员,一律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措施。三是落实防护措施。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防疫宣传,落实各项管理预案,做到人员管控到位、环境管理到位和制度执行到位。
二、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规定
(一)各类企业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全镇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建设项目和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可尽快安排复工。其余企业未经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2月9日24时以后,按照上级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企业复工经各村(居委)初审后,由镇审核查勘组审查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稳妥复工。
三、严格复工企业分类管理
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企业复工的分类管理,实行“一企一策”。
(一)优先保障企业。涉及全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相关部门协助落实防控措施,优先保障复工。
(二)提前开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报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复工,同步报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连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企业防疫工作方案,报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稳步复工企业。一般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要落实好“323”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办理复工审定手续,并实施报备。各村(居委)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做出有序安排,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稳步安排复工。如有疫情防控新的情况,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五)控制复工企业。棋牌室、影剧院、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卡拉OK厅、公共浴场、足浴店、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等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文体娱乐经营企业,景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企业(户),典当、调剂、废旧金属回收、一般性专业市场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企业(场所),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得复工。
四、严格企业复工条件
企业复工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1.成立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复工办公室。领导小组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做组长,对企业防疫负总责,复工办公室统筹协调企业复工和防疫工作,具体要求要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2.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样本见附件2)和复工生产方案(样本见附件3)。两方案中要明确企业生产计划、防护物资准备、隔离和居住预案、日常防控、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内容。3.作出两项承诺。要严格实施企业向镇政府承诺(附件6)、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员工承诺书和健康申报表合一,见附件4),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二)员工排查到位。1.建立“一人一档”。要全面掌握员工信息,复工前需让员工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员工户籍地、复工前14天本人居住地、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2.实施员工报备。将企业员工分上岗员工、疫情较重地区员工(湖北、温州、杭州、台州等)和其他地区员工三类进行汇总,将相关信息通过各村(居委)上报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核查。
(三)人员管控到位。1.对来自湖北、温州、杭州、台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企业要全力劝返,一律不得返岗。2.对来自上述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招录。3.对非重点疫区的市外员工,抵达慈溪后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观察。4.企业复工仅允许连续在慈溪住满14天且无流行病学史和异常健康状况的员工上岗。
(四)日常管控到位。1.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2.落实一日两次(一般为上班前和下班后)的消毒制度。包括对设施设备和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的消毒。同时要做到公共场所一日两次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3.上班员工要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4.开展体温检测。员工上班入厂必须检测体温,工作期间抽测体温,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者,一律不得上班,并按应急预案处置。5.加强用餐管理。避免密集就餐,尽量采用配餐制,错时分散就餐。6.加强员工上下班管理。督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严格防止交叉感染。7.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控制单位人员进出,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招聘员工,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8.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企业必须具备集中隔离条件,对来自非重点疫区的市外员工,一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后勤保障到位。1.落实不少于5天用量的口罩、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并有连续供应的保障计划。2.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3.开工前对厂区开展彻底的环境清扫和预防性消毒。4.企业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六)应急预案到位。1.正确处置发热员工。当发现员工体温异常时,要立即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防疫方案妥善处置。2.正确处置疑似患者。当员工工作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要迅速将疑似患者转移至企业内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镇卫生院或市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3.正确处置出现确诊患者的状况。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开展是否继续生产经营评估,按照镇防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五、严格执行复工流程
企业应按照复工防疫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细化员工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履行复工流程(附件7)。
企业向各村提交复工申请审核表(附件1)、防疫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防疫承诺书等资料,规上、限上企业直接向镇发展服务办及其他相关办递交。各村要对照任务清单查勘落实并提出意见,报镇审核查勘组审查后,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稳妥推进企业复工。
对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大型企业、市政交通企业等,根据上级要求,报经宁波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稳妥复工。
涉及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等五大类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加速复工。
六、严格明确复工职责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要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由村(居委)书记牵头负责企业复工相关工作。要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审核查勘、巡查指导、应急处置4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整理上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数据,做好政策解释及咨询解答等工作。
审核查勘组:负责做好企业复工申报流程指导,受理企业复工申请材料,实地对照任务清单查勘审核,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企业复工后后续的扩产需求查勘审定。
巡查指导组:负责实地检查企业复工后生产计划和防控方案落实情况,做好其余企业停产期间防控检查。
应急处置组:负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企业依法处置。
七、严格落实复工保障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防疫工作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稳妥保障企业有序复工。要积极做好人员排摸、卫生防疫、企业用工、物资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要全力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交通、住宿、餐饮、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碰到的问题,指导各企业做好管理、监测、防护、隔离观察等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企业稳妥有序复工和复工后防疫保障措施到位。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做好复工各项工作。
八、严格落实各项纪律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323”工作机制中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对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和未审定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企业复工申请审核表
2、企业防疫工作方案(样本)
3、企业复工生产方案(样本)
4、企业员工健康申报表
5、企业在册人员管控清单
6、企业防疫承诺书
7、企业复工流程图
8、企业集中隔离点的设置及工作要求
9、复工企业实地检查表
胜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胜山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
?? 胜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 ? 2020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