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20-129118
胜山镇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政务综合类
2020-11-30
2020-11-30
面向社会
胜政〔2020〕62号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为贯彻慈消安办〔2020〕20号《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止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各村(居委)、各部门要组织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各村(居委)、各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对电商、物流、直播等新业态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指导,落实防控措施,引导新兴产业安全发展。在全国两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确保形势稳定。
3.压实主体责任。各村(居委)书记作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领村(居委)组织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业务主管职责,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场所和社会单位对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居委)要组织小微企业、群租房、出租房、合用场所、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2.抓好小微企业和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居委)要认真对照浙江省《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开展综合整治,逐家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小微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管理组织,确保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符合要求,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各村(居委)要继续深入推进群租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和要求,坚持“回头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隐患不反弹、不复发。
3.深化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治理。各村(居委)要重点做好登记出租房(民房)的复查工作,到年底前,全镇复查率不得低于10%,在排摸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工作措施并逐一落实整改。
4.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各村(居委)要在冬春期间,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合用场所、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每周不定时、不定期、不定点的夜查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排查场所内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基础设施缺失等现象,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派出所要组织指导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5.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委)要积极发动村基层网格员等组织群众开展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三关”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等引发火灾。各村(居委)、各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场所进行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同时要加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居委)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进一步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村(居委)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传统村落改造内容,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
(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1.组织集中摸排。各村(居委)、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为单位,分区块、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各村(居委)及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同时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措施,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度治理任务。
2.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各村(居委)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确保生命通道保持畅通。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和镇应急办要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派出所对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冬春期间,各村(居委)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检测发现问题的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4.组织基层引导移车。冬春期间,相关村(居委)要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消防车通道日常管理,鼓励并建议配备专业移车设备,加强日常巡逻检查,积极劝离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确保灾情处置时能迅速迁移占道车辆。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3日前)。各村(居委)、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4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委)、各部门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村(居委)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各部门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居委)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村(居委)、各部门要研判一次本辖区、本行业的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镇应急办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结合冬防实际,提出日常管理、微型消防站使用、“智慧消防”、工艺改进等改进企业消防工作的对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市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各村(居委)、各部门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居委)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及时上报,相关单位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下步整治措施。
(四)深化综合监管。依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实施办法》,镇安(消)委会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综合执法中心重点约谈重点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冬春期间,各村(居委)、各部门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广泛宣传培训。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肃督导问责。各村(居委)、各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作业举报的,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胜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