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0-92023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0-05-21

成文日期:

2020-05-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土壤办发〔2020〕1号

慈溪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治土)

发布日期:2020-05-21 15:44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等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

慈溪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代章)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51号)、《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甬土办〔2020〕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发〔2017〕57号)等文件,扎实推进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按照“遏制、稳定、改善、安全”的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快实施六大行动。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2%,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全力推进重点企业用地拟采样地块的采样检测单位政府采购、布点检测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检测分析,9月底前完成20家重点企业的采样和检测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形成“一图一表一报告”。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形成“一图一表一报告”。严格落实详查工作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加强采样、流转和检测全流程的统筹调度,充分发挥样品流转中心功能,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加强采样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强采样单位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对在产企业地块采样的,其布点方案应当经企业确认,采样作业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参与)。

(二)全力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

1、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2020年9月底前,完成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耕地类别划定,11月底前,划定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报报送上级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参与)。根据划定结果,配合上级部门同步完善全市耕地土壤质量档案并上图入库,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档案建设任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参与)

2、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或农业“两区”中,已查明达不到相应土壤质量要求的,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按规定调整。继续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配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完成现有已发现超标点位销号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号)和有关技术规范,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倒排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进度质量、加强资金保障,以土壤污染或水稻等食用农产品超标风险突出的区域为重点,加快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参与)

(三)切实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1.完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制度。结合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进一步输理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关停并转、淘汰搬迁企业腾退地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更新名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同建立涉及上述变更的地块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应通报尽通报、应调查尽调查”,防止未经调查评估或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被开发用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在编制城乡规划过程中,对污染较重的企业原址地块,应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情况,充分考虑后期修复和开发中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地块用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并将核算结果按时上报宁波市土壤办。(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参与)

2.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场地调查管理、优化评审事权、理顺评审流程、细化评审要求、增强技术支撑,加快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根据地块污染风险程度和后续用途,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清理遗留污染物或移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等措施。加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的监管,重点督促落实设立公告牌,妥善处理二次污染物,确保污染修复效果。(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参与)

3、完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更新和管理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应当抓紧梳理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相应控规获批准时间为准)的地块信息,宁波市生态环境慈溪分局根据通报信息核实相关调查工作落实情况,经排查用途以变更而未调查的地块,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局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理。自2020年5月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应于每月15日前向宁波市生态环境慈溪分局通报当月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宁波生态环境慈溪分局应根据所通报的地块信息,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管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根据地块调查结果做好用途变更工作,严禁污染地块变更用途。(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参与)

(四)深化工矿企业污染防治

1.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节用地土壤调查、企业用地年度自行监测(已纳入重点企业用地采样调查的单位除外)、地下储罐排查报备、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将重点单位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试点和重点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试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参与)

2.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十三五”重金属污染整治和减排收尾工作。根据农用地详查等数据,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点区域,管控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参与)

(五)推进农业生产污染防治

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全面推广应用肥药减量增效技术与模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下降,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着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力争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继续深化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贮存,落实集中处置的属地包干责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90%、处置率继续保持90%。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结合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完成灌区灌溉水监测点位布设和水质监测年度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水利局参与)

(六)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行动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继续做好非正规垃圾填埋(堆放场)排查和整治,“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推进机制。落实土壤办的协调机制,建立落实土壤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盘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参与)

(二)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保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对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要加强监管;二是加大对土壤污染源头的监管,降低工矿企业、农业面源、生活面源等各类污染;三是严格土壤违法行为的执法,坚决保障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的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参与)

(三)抓好宣传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培训。结合各类企业环保培训,加强国家工矿用地、污染地块等管理办法的普及,明确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要求,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