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576343P/2020-12440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劳动、人事,民政、社区
2020-08-28
2020-08-27
面向社会
慈退役军人局〔2020〕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慈溪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财政局? ? ?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 ??
慈溪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面向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意见》(中办〔2019〕3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1〕40号)、《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甬退役军人局发〔2019〕42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11〕4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就业的高质量可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按属地原则管理,要切实改变培训与就业“两张皮”现象,推行“谁落实就业,谁开展培训”,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 ??? ?? ??? ??
第二章 ?承训机构
第三条 ?根据任务要求,成立慈溪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的领导、检查审核和监督,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4家成员单位组成,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常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四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由承训机构具体负责。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每年对承训机构进行审批备案和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
第五条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主要由以下几类机构或单位组成:第一类是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11〕44号)文件确定的已在承接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五所公立职业学校(学院);第二类是按照《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慈政办发〔2020〕37号)文件已在市人社部门备案且审批的培训机构;第三类是其他经审批备案的各类培训机构。第一类、第二类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报成为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第三类培训机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申报程序,由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集中审批。
第六条 ?承训机构备案条件。在慈溪市区域(含杭州湾新区)内注册、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和场所,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及获得办学许可证,通过市场积极开发挖掘针对退役士兵的高质量可成长的就业岗位,愿意为退役士兵提供订单式培训服务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教育系统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园区和有资质的大中型企业内部培训机构等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均可申报慈溪市退役士兵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以下情况不符合备案条件:
(一)培训机构报名时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
(二)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在执业培训中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单位或者黑名单的。
第七条 ?承训机构备案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自行申报承接相应培训专业(工种、项目),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六月份。1.培训机构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民营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慈溪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机构备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5.申请培训专业(工种)实施方案(含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和形式、教学大纲及计划、订单岗位情况等);6.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专业(工种)收费标准(附件二)。
(二)评估、审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培训方案、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订单就业岗位的高质量性和可成长性及费用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市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通过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形式,集中对申报单位培训方案、机构资质、订单就业岗位的高质量可成长性及测算培训费用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订单式培训的承训机构,纳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承训机构名单,公布时间为每年八月份(以公告为准)。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每年负责对承训机构进行评估、审定、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承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将立即取消其订单式培训承训资格。1.经培训后,退役士兵学员未能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职业等级证书)或者培训学员投诉率30%以上的;2.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承训机构职责。
(一)备案的承训机构,必须按照审定通过的培训专业(工种),面向退役士兵开展职业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重点强化专业技能和实践环节,原则上退役士兵的实训时间不少于培训时间的50%。
(二)承训机构要积极开发、深入挖掘针对退役士兵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建立岗位订单、设计培训方案,提升岗位吸引力。
(三)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后,承训机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参加培训人员的回执,报送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并建立好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培训档案;
(四)各承训机构要与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建立完善合作培养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努力实现退役士兵就业;
(五)就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合格标准为:退役士兵按照规定经过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并到订单岗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六)教育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各承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士兵学员实际参训人数、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情况进行拨付款项;对于当年度未按时按月完成培训任务或订单式培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承训机构只支付退役士兵实际受训期间的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000元,并向退役士兵支付实际受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不支付培训等其他任何费用。以上资金拨付以培训机构提供的承训相关凭证和受训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为准。 ????????????????????
第三章 ?培训对象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正常退出现役,我市负责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原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培训项目继续保留,退役士兵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但每人最多只可选择接受一种方式的一次免费培训。以下对象不予批准参加培训:
(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被判刑事犯罪的;
(三)被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四)弄虚作假,伪造或涂改档案材料的;
(五)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户籍所在地报到的。 ??????????????????
第四章 培训方式
第十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分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
(一)全员适应性培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原则上接收报到一个月内完成培训。全员适应性培训是对退役士兵融入社会教育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主要以开展心理引导、正确择业观培树、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分析、就业体会交流等内容为主,确定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精准培训,引导广大退役士兵主动适应社会、尽快融入社会。培训期限一般为5天。
(二)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报名、自主选择,通过订单式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向负责接收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参加培训。 ??????????????????
第五章 ?招生程序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在报到后,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申请参加培训并填报志愿,填写《慈溪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退役证(或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及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慈溪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附件4)。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士兵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将退役士兵报名信息汇总,形成《慈溪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报名名册》(附件5),同时做好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承训机构及时做好录取等工作。
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凭退役证(或身份证)、《慈溪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慈溪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限到承训机构报到,办理培训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相关承训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同意后补办培训手续。对无故推迟报到的人员,按本人所报承训机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后,承训机构应及时将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住宿等情况,在开训15日内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汇总,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报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十五条 ?退役士兵的培训档案,由承训机构自行建立并留存。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六条 ?全员适应性培训所需经费由宁波市与我市两级财政负责,人均1000元。宁波市与我市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我市财政可列入失业保险费用支出。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所需经费,首先由中央下达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补助资金和慈溪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统筹解决,其培训费、在承训机构的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退役士兵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人均按照6000元标准安排预算,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0元,上述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对于个别就业前景好且专业培训费用高于10000元/人的特殊情况,由市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集中审批。市财政局应加强对订单式培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承训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 责职分工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按属地原则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动员报名、资格初审、人数预测、经费测算、资料发放、档案接转等事宜;牵头组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各项考核、检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所属院校及登记报备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育管理、就业岗位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做好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登记报备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育管理、就业岗位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并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执行),协同做好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经费的安排与监督,确保培训经费和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协同做好订单式培训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市人武部负责士兵入伍前和退伍后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协助培训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学员的管理工作;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辖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对象的通知联络、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 ???
第八章 ?工作考核
第十八条 ?要建立健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绩效考核体系,并对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和实习实训基地目录库内的承训机构,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一)将退役士兵学员的培训合格率和实际就业率作为承训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退役士兵学员培训期间的考试由承训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工作考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武装部共同参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章? ? ? 附则
第二十条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11〕44号)文件中规定的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继续执行,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军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岗前培训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