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0-98000
市经信局
本单位文件
失效
政务综合类
2020-08-04
2020-08-04
面向社会
慈经信〔2020〕14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8〕6号)及《慈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慈政发〔2008〕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市经信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对纳入本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科室各单位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录清单》公布之后,需调整的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布,并执行决策程序。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