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0-100852
市医疗保障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医保类
2020-09-21
2020-09-21
面向社会
慈医保〔2020〕2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慈溪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慈法联办〔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附件: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