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1-127445
市卫生健康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医药卫生管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
2021-01-26
2021-01-21
面向社会
慈卫发〔2021〕4号
各医疗健康集团、市级医疗单位、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实行执业人员持证上岗。近期,共有16人通过我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及资格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1月31日前携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附件2)、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合格材料、卫生技术专业职称证书、医学最高学历证书、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两寸免冠近照二张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61号窗口办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认定。同时需做好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联系人:封蓓杰,联系电话:63961685。
附件: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 ? ? ? ?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 ? ? ? ? 3、母婴保健人员申请流程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1日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 ?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