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1-146610
市民政局
文件解读
社会福利
2021-11-02
2021-11-02
面向社会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文件制定依据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1、适用的对象:
(一)镇(街道)、村(社区)设置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并经依法登记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2、申请等级评定的对象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运营3个月以上,其中申请AAA级的机构应运营满一年,并经依法登记;
(二)申请等级评定年度内不应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以及不存在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即将被拆除或关闭等情况。
3、等级评定申请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评定A级、AA级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对申请评定AAA级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考察、暗访等方式调查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资格审查意见。符合参评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宁波市民政局;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并指导重新申请合适的等级评定。
四、文件解读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
五、文件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戚建江、范如伦 ?联系电话:63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