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1-128233
市水利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水利
2021-02-04
2021-02-04
面向社会
慈水利〔2021〕3号
横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评定横河镇牛头岙水库为一类坝,现将大坝安全技术认定报告书印发给你们,望你镇接文后,按照专家组意见,继续做好水库依标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附件:牛头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报告书
慈溪市水利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