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21-130090
市财政局
计划总结
财政综合类
2021-03-10
2021-03-10
面向社会
2020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响应市委市政府防疫情和促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为政服务”作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扣“两手硬、两战赢”要求,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厉行节约保运转,精准投向办要事,改革创新提绩效,为我市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稳健的财政支撑。
一、财政收入总体平稳,保持稳中有进态势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季度末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双双触底。但随着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成效显现,从4月起,收入累计降幅逐月收窄,呈现持续向好态势。全年市级实现财政总收入187.82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5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14.51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12.21亿,同比增长38.8%。
二、财政政策积极有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围绕“两手硬、两战赢”目标,努力打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组合拳”,推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全年预计累计减税降费24亿元,累计减免社保费20.11亿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市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大力优化直达资金支出结构,以助企纾困和保障基本民生为导向,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今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13亿元,按照“稳中快进、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共支出直达资金8.13亿元,支出进度达99.98%,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重点做好财政扶持政策的调整、提高、完善工作,统筹安排产业扶持资金5.46亿元,配合各部门制定新一轮产业政策,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年共计兑现扶持资金3.83亿元。精细化落实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凤凰行动”计划,目前我市共有上市企业10家,上市申报企业1家,辅导备案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甬股交挂牌企业224家,梯队培育企业150余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巩固提升。
三、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统筹发挥调控作用
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慈党办〔2020〕50号)等文件,进一步压减部门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确保2020年一般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顺利完成宁波下达的3.61亿元压减目标任务,把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六保”“六稳”等重点领域。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395.60万元,同比下降10.2%。二是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全年共计统筹20.15亿元安排用于支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和重点领域建设。完成市级部门政策性预算支出清理工作,我市现有财政预算保障的各类政策涉及32个部门、250项政策,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7亿元。报经市政府审定,确定保留141项,调整88项,取消21项,共计压减资金2.68亿元。三是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政策兑现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我市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做好特殊形式下经费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电竞比分网”,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惠企18条”“用工保障6条”“稳外贸8条”“提信心促消费11项行动”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共计兑现疫情防控和政策资金达4.72亿元。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财政导向,严格落实财政与民生支出同步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累计用于民生支出111.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同时积极办好民生实事,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五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全年共计支出9109万元用于专项扶贫、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支出1812.50万元用于我市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提前超额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实际采购额居全宁波市首位。同时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提高资金支出绩效。
四、财政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率先在宁波地区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慈党发〔2020〕28号)、《慈溪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要任务与责任分解方案》(慈党办〔2020〕56号)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绩效提质扩面,形成事前绩效目标评审评估、事中执行监控分析、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2020年聚焦部门整体、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实事等,开展2020年绩效评价项目123个,其中重点评价14个、市级部门自评一般项目43个、镇(街道)一般项目66个,覆盖财政资金18.5亿元,同比增长43.4%。完善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体系,2021年预算编制时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调整部分公业务费和车辆交通(燃修)费标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调整完善部分明细项目开支范围、预算标准和财务管理,印发《慈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慈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慈党办〔2020〕24号)及《关于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本地光纤专线租赁最高限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慈财〔2020〕280号)。同时,不断优化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方案,落实财政资金存放管理要求,分别于2020年1月和8月开展了64.8亿元和12.4亿元的社保资金招投标存放工作,大幅度降低社保资金活期余额。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和处置。完成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相关问题整改扫尾工作,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持续跟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成套住宅及商业店铺公开处置工作,已有82处资产进入公开处置流程,处置收入累计达7800万元。同时完成12处水利局和国资中心托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注入工作。牵头完成2019年度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三是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谋划并初步完成新一轮市镇两级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市级园区(平台)财政财务管理调整完善建议,理顺和规范市镇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两级积极性,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落实部分镇阶段性财政困难缓解措施,有效缓解了当前财政支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