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1-143323
市经信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轻工纺织,化工,国防工业,航天、航空,信息产业(含电信)
2021-03-22
2021-03-22
面向社会
慈经信〔2021〕42号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精神,充分发挥其中有关因素法分配政策资金作用,同时与《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29号)有效衔接,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现就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对通过慈溪市2020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验收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二、对列入2020年度慈溪市优秀工业APP的企业,给予每个7万元的奖励。
三、对列入宁波市级行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等梯队培育计划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具体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宁波市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制定。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本补充意见的奖励均可享受。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