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MB1602767C/2021-137008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日期:

2021-06-11

成文日期:

2021-06-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11 11:5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一、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老年人遇到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增多。老年人由于身患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但是其本人去医院、药店配药不方便,多数时候需要委托子女等近亲属替其配药。老年患者配药困难现象日益凸显出来,一方面,有的子女居住在异地,子女代为配药需要回家拿父母医保卡,买好药再送回去。如果将医保卡放在子女处,又担心父母临时就医需要,急需送回去。另一方面,部分慢性病老年患者的药物种类复杂,本地医疗机构难以满足用药需求,需要子女前往外地购买其他药品。该群体大多仅参保本地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没有医保卡,异地配药只能通过现金形式,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给慢性病老年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二、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对有需求的慢性病老年群体办理医保卡异地副卡;二是加强医保卡副卡申领审核,对副卡申领对象患病情况、家庭状况、用药情况进行核对查实,为确有异地购药需要的慢性病人群办理医保副卡;三是严格医保卡副卡使用流程,医保卡副卡使用需采取实名制,由患者子女及亲属携带患者医保卡副卡及本人身份证代为配药、买药。总之,既要方便特殊群体百姓配药,也要防止骗取医保资金行为发生。



姚建群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第79号建议《关于为特殊参保人群增配医保卡副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配药,国家医疗保障局在2020年开发推出了医保电子凭证,并广泛宣传推广、积极鼓励参保人员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电子版的医保卡,是医保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功能等同于实体医保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针对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群,需要子女代配药的,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代领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为家属代配药的目的。今年,根据国家、省、宁波市的要求,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率将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就医人群的全覆盖,且医保电子凭证相较于实体卡,具有无需携带、使用更便捷的优势,解决了家属代配药时医保卡的使用问题,相当于您所提到的医保卡副卡功能。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