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21F/2021-137090

发布机构:

胜山镇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1-06-15

成文日期:

2021-06-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胜政〔2021〕34号

胜山镇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10:11 信息来源:胜山镇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胜山建设,落实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健全、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建设平安慈溪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慈平安办〔202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预防溺水事故全民大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建办(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密控制网络舆情,及时引导负面舆情,防止形成反面热点。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学校法治副校长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法制讲座;整合公安、应急、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域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对救助溺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纳入见义勇为先进对象予以表彰。

(四)教办: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指导各学校(尤其民工子弟学校)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防范意识;积极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办: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人居密集的主要河道水系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区域,督促镇、村水域责任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提醒和安全防护措施;对重点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察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相关村加强乡村旅游点日常安全管理,对涉水区域落实警示标志、紧急救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溺水事故宣传和警示教育,严防外来游客溺水事故发生。

(六)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行政执法)、村镇建设办:根据各自职责,完善辖区内公园等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相关责任部门对危险水池、坑洼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应急):负责指导各村(居委)建立危险水域巡防和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日常巡防工作机制;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域巡防队等各方力量,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镇消防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八)胜山镇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重点时期,选派优秀医护人员随时待命,帮助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组织抢救业务培训;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九)发展服务办:督促各企业至少组织一场次以上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财办: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经费。

(十一)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宣传教育。号召各单位广大党员职工、五老志愿者广泛参与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溺水事故氛围。

(十二)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十三)各村(居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居委)干部包片制度,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十四)各移动通信运营商胜山分公司: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所有服务对象免费发送预防溺水事故公益短信,在暑假和重要节假日等特定时期,加强向社会公众发送预防溺水事故公益短信。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慈务工的外来人员;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河道、坑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委)按属地管理原则,整合村(居委)干部、网格员和其他社会平安力量,开展一次水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水域特别是历年发生过溺水亡人事故的,要以河岸线监控、警示标识、救援设施和人防巡逻力量作为排查整改重点,逐一建立任务清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故重点人群,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来慈务工人员的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由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11日至8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21年8月11日—9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成立镇级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阶段式考评,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绘制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常态化督导,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胜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