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1-140640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日期:

2021-07-30

成文日期:

2021-07-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30 17:00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理由

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我市生态安全,需要在土地开发空间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作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慈溪,近年来,全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推进,我市仍面临“生态欠账多,环境承载能力弱”等众多问题。

二、意见建议

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提升我市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优化整体规划布局。对我市原有的生态环境功能建设区进行优化,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以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是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度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合理发展适宜性产业。

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建立动态调整、奖惩分明、导向明确的生态补充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生态功能评估。建立健全区域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查与评估,强化对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和生态产品提供能力的评价和考核,定期评估区域主要生态功能及其动态变化情况。

黄慧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 整体提升我市生态建设水平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市无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划规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优化整体空间布局。2020年底个性化编制《慈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慈政发〔2020〕39号),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资源利用管控要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顺序,实行分区管控分类管理,我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小区5个,面积115.6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2%,包含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小区、慈溪市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小区、慈溪市沿海防护林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慈溪市达蓬山森林公园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小区和杭州湾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小区。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联合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打造最严执法县市,不断完善公检法环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空间管控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二、强化产业发展引导。《慈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彰显慈溪产业特色,对典型污染工艺分层次设置了准入限制要求。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我市近期出台《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1〕25号),该意见对聚焦提质增效,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和绿色制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财政安排2740万元资金,用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域产业治理工业空间综合整治、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制造,强化节能降耗。

三、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我市已出台《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修订)》(慈政办发〔2020〕53号),该意见以水源保护、生态保护为优先,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现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逐步加大补偿力度,由点到面,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制度化、规范化。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约1300万元对我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施生态补偿,截至目前共下发补偿资金11669.3341万元。另外,根据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甬党办〔2018〕162号),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范围中明确规定“在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陆域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规范完善损害赔偿流程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功能评估。我市持续加大绿化造林和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平原绿化成果明显,森林资源显著增加。严格保护修复天然林资源,2020年天然林抚育采伐43.9公顷,蓄积452.3立方米,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4032亩,新植珍贵树6万株,完成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4个,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2710亩。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前完成原定2021年验收的掌起镇长溪村等2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县级验收。修复废弃矿山生态21个,超额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6平方公里。加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功能调查与评估制度,2021年已安排预算150万元用于开展我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安排预算30万元用于我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的评价评估工作;安排预算20万元用于评估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安排预算15万元对我市土壤环境开展质量调查工作。

虽然我市在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做了大量努力,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就目前来看,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效依然不够明显,生态环境质量与市民的环境保护期望要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生态文明创建工程,构建一体化大格局。结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美丽慈溪建设实施方案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二、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功能区,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增强综合监管能力,继续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力度,严禁发生在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三、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对重点生态空间的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开展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市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加强生态功能评估与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功能区环境承载能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再迈新台阶。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1年7月2日

抄 ?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吴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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