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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政协委员提案
其他
2021-07-05
2021-07-05
面向社会
罗志强委员、陈明鉴委员:
两位委员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集中改善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市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市新市民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走访调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现将有关情况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的建议。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的建设要求已纳入《2020年度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2021年度也将建议列入对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关于保障项目要素的建议。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今年用地保障实行“计划指标与存量处置挂钩”,除宁波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外,其他一般项目用地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完全挂钩,是指标唯一来源;同时要求“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基础设施、社会公建类项目要明确具体项目,并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拟实施的近期重大工程清单。根据市财政部门反馈意见,自2012年启动实施以来至2019年,市财政局按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应补助。2020年原补助政策结束后,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实行市场化操作,财政部门不再补助。今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8号),通过增加房源供给、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三、关于发挥项目功能的建议。将围绕新市民实际居住需求,按照有利于居住者生产生活、有利于投资者经营管理、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社区服务和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集中居住点(职工宿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企业建造新市民集中居住点、职工宿舍。
四、关于村级经济参与的建议。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外口公寓不得以村出面办理,以免小产权房的形成。需由镇出面或者企业出面建设外口公寓项目。
下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推进新市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衷心感谢罗志强委员、陈明鉴委员对新市民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