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000297903X7/2022-151680
横河镇
人事任免
人事工作
2022-01-29
2022-01-29
面向社会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胡可人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维同志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丽敏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信访)(享受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吴崇特同志任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应急管理),免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光辉同志任镇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职务;
陆辉同志任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文化站、试用期一年);
巩沂锋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海权同志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方惠明同志的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1月17日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聘期至本届中层聘任期满止(2022年10月10日)。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