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000297903X7/2022-151680

发布机构:

横河镇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1-29

成文日期:

2022-0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胡可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14:22 信息来源:横河镇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胡可人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维同志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丽敏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信访)(享受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吴崇特同志任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应急管理),免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光辉同志任镇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职务;

陆辉同志任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文化站、试用期一年);

巩沂锋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海权同志任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方惠明同志的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1月17日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聘期至本届中层聘任期满止(2022年10月10日)。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