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677650515G/2022-152650
白沙路街道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政务公开
2022-02-25
2022-02-09
面向社会
白沙街党〔2022〕22号
各村、社区(居委)、机关各办、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根据《关于在职党员赴居住地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意见》(慈党办〔2013〕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在职党员赴居住地报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对象
居住在市内的街道各办、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其中首次报到或变更报到地的在职党员需持《在职党员报到介绍信》报到。鼓励支持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到居住地服务。
二、职责任务
(一)村(社区)党组织层面。要履行主要职责,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群众需求和在职党员特长,设立党课宣讲、政策宣传、医疗卫生、文明劝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环境卫生、安全巡查、文化体育、矛盾调解、重点工作推进等服务项目,广泛征集一批“微心愿”,供在职党员认领。要做好与在职党员的沟通联系工作,在服务活动开展前,及时通知在职党员认领参加。
(二)单位党组织层面。要加强思想发动和有效管理,督促在职党员赴居住地报到主动认领服务项目,尤其要鼓励有法律、金融、医学、心理辅导等专业特长的在职党员认领服务项目。及时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村(社区)服务情况。要注重结果运用,把党员进村(社区)参加服务活动情况与党员的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三)在职党员层面。2月25日前,在职党员统一赴居住地党组织报到,领取《在职党员居住地表现情况评价反馈表》,以办公室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为单位统一交街道组织办。在职党员应当本着组织安排与自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与村(社区)相关活动,要力所能及、就近就便地开展服务工作。全年至少认领1个服务项目或“微心愿”,参与居住地志愿服务活动一般不少于3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在职党员报到接待工作,提前准备好服务项目和“微心愿”供在职党员认领,并做好情况登记和反馈工作。
各村、社区(居委)请及时填报《在职党员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2月25日下班前报送街道组织办;《村(社区)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统计表》(附件2),于每季度末月20日下班前报送街道组织办(联系人:楼弘业,63993203)。
附件:
附件1 在职党员报到情况统计表.xlsx
? ? ? ? ? ? ? ? ?
附件2 村(社区)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白沙路街道党工委
2022年2月9日
白沙路街道党政办 2022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