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68484527P/2022-153892

发布机构: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3-14

成文日期:

2022-03-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流领办〔2022〕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14:28 信息来源: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评时间
  2022年3月18日-2022年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评对象
  在慈溪市内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三、申评方式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最多跑一次”工作改革精神,2022年度全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方式,鼓励申请人通过PC端和移动端线上自主申请,线下由申请人到居住证所在地量化积分窗口申请。
  (一)PC端:登录网址
  (二)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我在慈溪”→量化积分
  (三)各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窗口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量化积分申评工作事关流动人口切身利益,是我市吸引、培养和留住高素质外来劳动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举措,请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教育、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工作。
  (二)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做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为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地鼓励、引导积分申请人选择自主在线申请办理。同时做好受理窗口的启用工作,检测相应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受理量化积分窗口申请,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维护、更新有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好审核、赋分、复核及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
  (三)履职尽责。审核赋分和积分应用部门(单位)应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量化积分应用时均应将应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对在量化积分申评和应用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泄露他人个人隐私等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填报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镇(街道)填报量化积分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信息(附件3),于3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邮箱或浙政钉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史金枝?? 联系电话:8959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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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审核部门(单位)名单.docx     

     附件2: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报送表.docx

     附件3:各镇(街道)量化积分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信息报送表.docx?


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