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2-154832
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03-30
2022-03-30
面向社会
慈农〔2022〕4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承办科室(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