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68484527P/2022-159754

发布机构: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6-21

成文日期:

2022-06-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1 16:47 信息来源: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尊敬的杜立军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楼的建议》已收悉。市新市民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走访调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现将有关情况作答复如下:

一、新市民居住现状

截至5月20号,全市新市民共有96.65万人居住在出租房屋,占总数的93.42%;居住在单位、集中公寓房等5.01万人,占总数的4.84%;自购房屋1.70万人,占总数的1.65%,其他976人,占总数的0.09%。从统计数据显示,新市民是租赁住房的主力军,大多数新市民仍以散杂居为主,主要集中在老、旧、小的农村出租房屋,仅能够满足低要求、低成本的生活需求。居住在单位、集中公寓房的新市民去年以来未见明显增长,说明市场上功能型、改善型的集中居住房型较少。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及现状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租赁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调整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支持将企业自建职工宿舍或公寓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9万套(间),确保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现代化。

截至目前,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共受理新建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五个。其中涉及匡堰镇高家村等村级项目四个,企业项目一个,建设用地面积共3.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到5.97万平方米,总套数约1050套,预计建成后,可供2000余人居住。目前,位于宗汉街道的企业项目——蓝冠公寓已开工建设,其余4个村集体项目已立项,准备建设。

三、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新市民居住现实需求,下步,我中心将加大对新市民居住情况的走访调研和集中居住项目意向性调查排摸等工作。

1.围绕新市民实际居住需求,按照有利于居住者生产生活、有利于投资者经营管理、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社区服务和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集中居住点(职工宿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建造新市民集中居住点、职工宿舍。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

2.协同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抢抓宁波被列入全国发展租赁市场试点城市的机遇,深入排摸并申报适合新市民集中居住的租赁房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同时强化部门联动,积极鼓励各园区、镇(街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提高新市民居住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落实,我中心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探索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新模式,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有效解决租住平衡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杜立军代表对新市民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