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3-17259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日期:

2023-02-27

成文日期:

2023-02-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单位)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7 11:06 信息来源: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智能家电管委会2023年度财政预算说明

一、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2.负责国家、省、宁波市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贯彻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

3.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和执行产业园区财政预决算,做好资金筹措、财务监管、成本核算、工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编制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计划;推进产业园区整合提升,监测分析园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做好各项指标统计上报、考评考核等工作;

5.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镇(街道)、市级部门做好产业园区土地征收征用、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和行政划拨等工作;

6.负责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审核;编制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活动;

7.负责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镇(街道)、市级部门做好社会事务管理、综合治理、治安消防等工作;

8.负责产业园区落户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并执行园区创新创业体系建设、涉企政策;参与拟订投资鼓励政策;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落户企业发展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只有一个预算单位: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23年园区财政总收入安排 19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448.93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5801.0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安排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 45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8000万元;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1200 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800万元;

房产税2000万元;

印花税450万元;

土地增值税1100万元。

按现行市对园区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体制结算财力为3448.93万元,加上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3448.93万元。

根据上述财力,2023年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8.93万元,合计安排支出3448.9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项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政府)(项)23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855.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工程高新区基础七期和高新区基础八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55.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2023年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无收支安排。

三、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448.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48.93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8.9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和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情况

2023年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4.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共有两轮摩托车2辆,三轮摩托车1辆,电动巡逻车2辆。数码相机4台,打印机24台,传真机1台,复印机2台,台式电脑50台,笔记本电脑5台,液晶电视2台,碎纸机2台,大气监测设备1套,光散射法颗粒检测器4台,平板电脑2台,手机10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附件: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