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3-174281
市水利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水利
2023-03-30
2023-03-27
面向社会
慈水利〔2023〕26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中心、应急水源储备中心、各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
为全面落实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 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函》(浙水函〔2023〕11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各有关单位上报的人员名单,现公布全市水库、海塘、水闸、泵站、山塘等重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名单。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具体名单不再公布。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负责人尽职履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
? ? ? ? ? 2.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 ? ? ? ? 3.慈溪市2023年度山塘安全责任人名单
慈溪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