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3-175182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土地
2023-04-20
2023-04-20
面向社会
慈自然资规发〔2023〕5号
附海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慈溪市附海镇东港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调整的请示》(附政〔2023〕5号)已收悉,根据慈政发〔20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慈溪市附海镇东港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作如下调整:
1.将FH01-03-06地块由商住混合用地(C/R)、二类居住用地(R2)及集贸市场用地(C6)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并将规划边界外部分非建设用地纳入规划范围,调整后地块编号分别为FH01-03-06a、FH01-03-06b,对应地块用地面积为2.97公顷、3.47公顷,调整后地块容积率为2.0-2.5,建筑密度为≤55%,绿地率为≥20%;
2.将FH01-03-08地块(部分)由商住混合用地(C/R)和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集贸市场用地(C6),调整后地块编号为FH01-03-08a,地块用地面积为0.51公顷,容积率为1.0-1.5,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35%;将FH01-03-08地块(部分)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农林用地(E2),调整后地块编号为FH01-03-08b,地块用地面积为0.21公顷,剩余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编号为FH01-03-08c,地块用地面积为4.90公顷,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32%,绿地率为≥30%;商住混合用地(C/R)地块用地编号为FH01-03-08d,地块用地面积为0.35公顷,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32%,绿地率为≥30%。
希你镇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