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3-177837
市教育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教育
2023-06-28
2023-06-26
面向社会
慈教〔2023〕25号
各教办,城区教辅中心,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城区三街道成校,有关民办中小学:
为总结和提炼近两年我市各领域的教学成果,做好参评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和宁波市突出成果的储备工作,根据《慈溪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慈溪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使申报评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杨儿、谢柏南、胡迪波、郭拯、马建军等同志组成,杨儿任组长。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慈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二、评选范围
慈溪市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个人。
三、评选条件
总要求:(一)教学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二)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三)在全市乃至宁波、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
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限额
城区15项;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各5项,其他镇(街道)各3项;市属普高、职高及较大规模的民办学校各2项;其他单位(学校)1项。
五、上报材料
1.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
2.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后附宁波市级及以上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3.成果报告(附件3,一式2份);
4.附件(附件4,一式2份)。必要的辅助材料,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相关论文等。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以上均需电子稿(word和pdf两种格式),总容量不超过80M。
六、申报程序
1.申报者按行政隶属关系,7月10日前,由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向所属教办(教辅中心)、市属学校(单位)或民办学校提出申请。
2.各教办(教辅中心)、市属学校(单位)及民办学校经评审、公示后,按照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格式编制要求(附件5),于7月20日前向市教科所择优推荐并上报成果,各类电子稿发邮箱625084280@qq.com。
3.局机关科室、局直单位及城区三街道成校的成果直接报市教科所。
七、评奖办法
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共四级。评审工作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和管理,市教科所具体实施。获奖成果将在全市教育行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挖掘、提炼和推荐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落实成果报送工作。
(二)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公室地址:三北西大街15号泰安大厦723室。
(三)联系人:余晓艳(电话:18906749800)。
附件:1.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
? ? ? ? ? 2.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 ? ? ? ? 3.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成果报告
? ? ? ? ? 4.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 ? ? ? ? 5.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格式编制要求
? ? ? ? ? 6.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慈溪市政府办公室,顾昕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 ? ? ? ? ? ? ? ? ? ? ?2023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