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4-186369

发布机构:

慈溪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本单位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日期:

2024-12-23

成文日期:

2024-12-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3 15:59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在以下83处位置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⑥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⑦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的违法行为详见附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附件: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的违法行为.docx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