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40163
市住建局
本单位文件
有效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3-20
2024-03-19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4〕1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形成了市住建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住建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市住建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或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
1 | 慈溪市环卫规划编制 | 市住建局 | 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科 | 《浙江省垃圾分类行动计划》 | 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决策 | 2024年12月底 |
2 | 慈溪市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 | 市住建局 | 市政公用科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 组织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论证、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核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5月内 |
2024年度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预决策事项名称 | 预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项目建设 | 慈溪市人民政府 | 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科 |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提交市领导决策 | 2026年6月 |
原文下载:
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