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5-194185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知公告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5-11-04
2025-11-04
面向社会
孙正银:
你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案,本机关已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慈溪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64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执法文书,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联系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
联系电话:0574-89595581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1.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64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