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90492
市住建局
政协委员提案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会
朱红晖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深度影响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更与千家万户的居住需求和财产安全紧密相连。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与经济战略,通过系列政策举措推动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城镇化进程、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然而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房地产领域逐渐暴露出一系列深层次矛盾,正如你在提案中提及的在工程建设、房屋销售、物业服务等环节,特别是近年来因房屋质量纠纷、延期交付、物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加强房地产领域综合治理,既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局一以贯之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关于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我们把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列入了年度常态必选工作。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通过开展事前监督交底、日常巡专检、“业主开放日”活动等措施,提前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各方加强管理行为落实、结构安全控制、使用环境质量隐患排查整改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闭环,极大的消除工程交付时和交付后的质量问题隐患。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提升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公安、人社部门合力,大力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件增长态势。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市人社局检查项目65个,责令整改19个;对市欠薪办发布的通报中涉及的14个项目予以信用惩戒,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已作出行政处罚8件,纳入失信黑名单3件。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专题培训,市住建协同市人社局分别于2月26日和3月5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开工第一课”活动,通过政策宣贯、案例警示、多方联动等形式,推动建筑行业用工规范化管理,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我局接到投诉信访630件,涉及人数1543人,涉及金额9632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下降17%左右,人数下降40%左右,金额持平;一季度共受理国平台工程领域欠薪案件369件,案件数量居宁波市第8位,同比下降22.03%,降幅居宁波市首位。
二、关于房产销售过程中的违规问题。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严查,共查处涉房地产公司案件20件,罚没款151万元。市住建局也进一步规范了房产销售中的各个环节:一是规范公示资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各种法律文本、证件、项目相关资料以及签约提示等,方便购房人阅读;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督促销售人员明确告知项目不利因素,详细介绍合同条款,同时提示购房人在签约前仔细阅读公示的各类资料;三是不定期开展销售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对查处的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暂停网签等措施;四是加强预售监管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市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同时要求监管银行加强巡查,防止出现预售资金不进监管账户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问题。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频繁出现的退红空间管理、垃圾点位设置、司法诉讼量大、多个业委会等问题,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持续优化措施,提前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完善建立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会商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确定联审机制、深化物业管理方案、完善物业全生命周期的承接查验和交接制度等四项举措,进一步做深做实物业管理中各类纠纷处置。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阳光物业,规范物业企业公开服务信息。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的通知》《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示范文本》等,全面推进阳光物业工作,要求物业企业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公示“四保一服”人员配置、服务内容和服务频次,明确权责范围,逐步建立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信任感,从源头化解物业行业矛盾纠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次,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协同各镇(街道)和市物业协会,邀请基层明星书记、物业宣讲师、专业律师等行业专家,组织开展多类型、多维度的业务培训,累计参训人次已达2000人次,有效提升了物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法治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引导物业从业人员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服务。三是加强常态化检查和信用管理,督促物业企业主动履约。加大常态化检查力度,按每月不少于30个项目的频次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实时录入宁波市信用平台;加大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用关联,加强信用等级管理和公开力度,切实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物业企业与项目经理主动提升履约水平。四是完善物业考核体系,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加大业委会、属地对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评价,拟建立业委会日常监督、属地季度督查、市城管中心年度评价的三级考核体系,相关考核资料可供业委会与法院调阅,以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目前相关文件正在拟定中。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持续深化房地产市场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重做好“重点整治、制度约束、宣传引导”文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重点整治方面:一是进一步严管商品房销售行为,市住建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规避示范合同条款等行为。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信用扣分,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开展建设工程违法分包、挂靠行为专项治理,强化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实施“一案双查”,推动建立施工企业“红黑榜”,将信用评价与招投标资格挂钩,倒逼企业规范管理。三是严控预售资金安全,推行“全流程线上监管+银行实时监控”模式,严格限定资金拨付节点与用途,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对违规套取资金的企业,暂停其新项目预售许可,并纳入失信名单。
在制度约束方面:一是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细化预售审核、质量验收、物业管理等标准,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房地产领域“问题清单—整改台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二是深化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会商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确定联审机制、深化物业管理方案、完善物业全生命周期的承接查验和交接制度等四项举措,同时,积极探索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设立违规行为惩戒标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在宣传引导方面:一是精准普法提升法治意识,通过政府官网、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重点宣传违规销售、恶意欠薪等行为的法律后果。针对开发商、施工企业开展专项培训,督促其规范经营;面向购房者、业主,制作通俗易懂的维权指南,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二是推动矛盾源头化解,联合司法、街道等部门,加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