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5-19097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10

成文日期:

2025-07-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0 09:2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朱琳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简化养老服务“爱心卡”使用流程的建议》(第93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2024年12月,我市根据省厅、宁波市统一部署,出台并落实《慈溪市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目前相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已通过刷“爱心卡”积分予以享受。为完善、规范“爱心卡”使用流程和加强资金保障,我们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各镇(街道)加强工作统筹和监管,开设爱心卡个人充值资金监管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监管机制,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与资金审计。注重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建立信用评价和不合格机构(企业)退出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目前,我市“爱心卡”积分为动态码形式,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除了刷“爱心卡”积分,同时会拍摄享受服务老年人照片予以确认。实时的动态码核销能避免出现静态二维码照片多刷、盗刷等情况,确保服务真实有效。对于您提到的“爱心卡”人脸识别功能,因“爱心卡”实际是社保卡其中一个功能模块,需由省、宁波市统筹规划,后续我们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建议,加快迭代升级浙里康养模块,探索人脸识别等更多的方式方便老年人使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