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5-190990
市民政局
政协委员提案
其他
2025-07-10
2025-07-10
面向社会
茅立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依托数字平台构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的建议》 (第98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老年人助餐方面的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我们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以打造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为主旨,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倍增”计划,切实提高助餐服务覆盖率和助餐人次,每日配送餐服务人数5800余人次,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结合提案的内容,相关工作举措如下:
一、持续扩大丰富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代表提到的老年助餐设施供需不均问题,是我们近年来重点关注并落实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依托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扩大我市为老助餐设施供给。连续两年将助餐点和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累计已建成标准化食堂59家,共享餐厅及助餐点79个。今年,我市计划再改造升级2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目前已完成选址,正在进一步编制改造方案,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品质。2024年10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共同印发《慈溪市关于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明确要求扩大助餐服务供给,提出把老年助餐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统筹推进,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等,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社区食堂、合理布局老年助餐点、鼓励发展长者餐桌、鼓励单位食堂参与助餐服务、优化老年助餐配送服务等措施。针对农村地区人口密度小、居住区分散的情况,我们指导相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大为老助餐配送力度,打通送餐“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助餐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测算,进一步均衡网点布局,逐步消除助餐设施空白点。
二、提升为老助餐服务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通过智慧化手段提升助餐服务能级。持续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指导后厨硬件改造提升,在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物联设备,运用物联感知、智能分析、多元协同、闭环管理等手段,努力实现“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示警”。推广“智慧堂食”,在59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配置无感服务智能终端,支持智能就餐设备连接一卡通、长者码、人脸识别系统,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老年人自助堂食,同时智能提示禁忌饮食。对于菜品多样化不足问题,我们指导各提供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点、老年食堂等提前一周编制食谱,每日多样化的提供餐食,引导提供低糖、低盐和低油菜品供有需要的老年人选址。同时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构建老年助餐应用场景,归集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数据。通过数字化手段,统计用餐人次,监测就餐情况,计算助餐补贴,“线上+线下”监管老年助餐服务。为保证食品安全,我们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感应、AI智能抓拍等信息化手段,利用好“阳光厨房”建设基础,推进使用“养老食安风险智治”应用场景。多维度归集食品安全风险数据,包括“纵向”归集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信息、食安台账、食品安全自查、“AI分析”和物联感知等主体自治风险数据,“横向”对接食品经营许可、“互联网+执法”、监督抽检、食安自检、行政处罚等系统的日常监管数据,形成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食安风险“数据画像”,实现精准靶向监管和差异化监管。
三、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共建助餐体系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社会力量参与问题,也是我们近阶段工作的重点之一。老年助餐服务切实关系到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此,我们提请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将“推进全域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其中,明确构建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食堂为主渠道,社区大食堂、老年共享餐厅(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为补充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明确落实补贴,引入优质餐饮机构力量,鼓励支持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专业餐饮机构参与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2024年我市已有3家社会餐饮企业建成共享食堂。对于助餐形式,我们依托老年食堂和“爱心车轮”送餐车,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与志愿者服务队伍、物流企业等合作,组建专业的配送餐队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送餐车做到车辆颜色、标牌标识、背景LOGO的“三统一”,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送餐品牌,进一步加强品牌化建设。下阶段,我们将探索依托互联网平台规范助餐配送服务,增加配送力量,积极对接互联网送餐平台,了解其工作流程以及探讨进一步合作的可能。选取部分镇(街道)试点,如运作良好再全面推开。
另外,我市目前对于新增设立的老年助餐点和标准化老年食堂均有相关补贴,分别为每个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每个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2024年市财政在上述补助支出65万元。同时落实老年人助送餐补助,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居家老年人按每人每餐3元、每天不超过2次给予补助(包含送餐补贴)。对于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中度、重度失能的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需要助餐服务的,按每人每天2元给予补助。为以上补贴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的,按送餐服务老人数每人每次1元、每天不超过2次给予送餐补贴。2024年共计支出助送餐补助472.23万元。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大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提标,致力于打造更专业、更便利、更丰富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