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5-191097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7-14

成文日期:

2025-0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保健食品消费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7-14 16:5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陈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保健食品消费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保健品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关心的重要问题。早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江省委政法委和宁波市委政法委先后下发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百日行动整治过程中,我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768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6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69个,检查“保健”类店铺728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72个,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22次,开展宣传活动167次,开展协作执法12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件,查处各类案件79件,案值金额56.92万元,罚没款96.62万元。部门联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3起。我市相关工作成效被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被省级媒体报道2次,被宁波市媒体报道1次。

在2020年至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下发《慈溪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192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046家次。在“6.18”电商节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投入2万元通过网络定向监测方式收集保健食品违法信息,共收到相关线索7条,通过监管干部现场核查等方式予以闭环处理。立案查处保健食品相关案件5起,罚款1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犯罪团伙3个,对5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捣毁犯罪窝点6个,暂扣非法添加保健食品5000余公斤。已移送起诉2个犯罪团伙,2个团伙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一个拟报公安部督办案件。市卫生健康局在前期排模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宣传治疗作用的推拿按摩店、养生店以及以健康咨询、专家义诊、慢性病检测等名义开展非法行医行为的20家店铺进行检查,发现有2家涉嫌开展非法行医活动,均予以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1.295万余元。

经过前期整治行动,我市“保健”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但距离群众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在全市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基础上,借助电视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整治舆论环境。推行乡村社区常态化宣传,提高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及识骗防骗辨别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消保委等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员特别是“银龄”志愿者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依托日常监督检查模式,加大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力度。同时将保健食品检查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项整治、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有机结合,明确检查重点,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

三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深挖案件线索,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对各类投诉举报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符合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市场监管所、镇(街道)食安办、村(社区)网格员联动机制,提高网格员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的积极性,重点开展宣传发动、会场营销、违法线索排摸等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及时发现、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俞旭芳

联系电话:0574-63026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