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755727/2025-191153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体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日期:

2025-07-15

成文日期:

2025-07-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5 13:59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周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与保障民生需求“两个融合”的建议》收悉,由市文广旅体局主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匡堰镇人民政府协办。首先,感谢您对文物保护与民生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匡堰镇文物保护与民生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就您的提案,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深刻认识文物保护与民生保障的辩证关系,明确法治基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工作方针,同时强调“文物保护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保护与发展,实现文物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作为经省政府批准的法定规划,其核心目标是在严格保护越窑遗址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前提下,推动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您提到的农民建房、新农村建设及经济转型等问题,本质上是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具体体现,需通过法治框架下的科学规划与机制创新加以破解。

二、针对保护区划内民生项目难点的具体回应

(一)关于农民个人建房与新农村建设受限问题

根据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关管理规定,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区分保护层级:在保护范围内(如寺龙口等窑址核心区),确需建设的特殊项目(如文物保护设施)需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如乾炳村、倡隆村部分区域),可按法定程序审批民生项目,但需满足考古前置等要求,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2.优化用地保障机制:针对乾炳村等区域“有指标无合适用地”的问题,建议结合村庄规划修编,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科学划定允许建设区块,避开文物埋藏密集区。修改后的村庄规划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审批。同时,依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用地保障的通知》(办考发〔2024〕12号),国家层面支持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留村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风貌、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发展绿色低碳业态,打造文物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和美乡村”典范。

3.简化民生项目审批流程:就个人建房涉文物审批事项,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已极大简化手续,并就考古前置和文物影响评估给予诸多便利和支持,如本年度申报的匡堰镇南部个人建房项目(一期)就在短时间内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绝大多数农户的建房获原则性同意。

(二)关于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受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针对越溪生态示范园区等项目推进困难的问题,依托《上林湖越窑遗址总体保护规划》修编契机,可采取以下措施:

1.科学界定建设控制地带功能:对Ⅲ类建设控制地带,在不破坏遗址环境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开展与越窑青瓷保护利用相关联的低密度、生态型文旅项目建设,但需严格执行考古前置和文物影响评估制度,并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

2.建立“文物保护+产业转型”联动机制:参考杭州良渚、余姚河姆渡等遗址的开发经验,推动南部山区发展“青瓷文化体验、生态农业观光”等业态,将文物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例如,可在建设控制地带边缘规划杨梅交易市场及停车场,通过景观化设计与遗址环境相协调。

(三)关于审批流程复杂、成本高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将从两方面予以优化:

1.降低审批成本:对个人建房等民生项目的考古前置,鉴于勘探面积较小,争取采用随机勘探的方式,进一步降低考古勘探费用。

2.压缩审批周期:鉴于涉及国保单位保护区划涉建项目为“属地初审+省级复核+国家审批”的分级审批机制,对符合总体规划的民生项目,就属地初审环节,我局将简化专家论证流程,力争将该环节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同时,加强与上级文物部门的沟通,加快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以规划修编为契机,推动保护与发展深度融合

《上林湖越窑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将于2025年到期,我市已启动新一轮规划修编前期调研,重点从以下方面优化:

1.动态调整保护区划:结合最新考古成果与区域发展需求,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确需推进的民生项目区块,组织专家论证后调整规划,明确允许建设的类型、规模及管控要求。

2.增设民生保障专章:在规划中明确农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产业转型项目的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确保“保护有依据、发展有空间”。

3.强化数字化保护与利用:依托“智慧文保”平台,对保护区划实施动态监测,同步推动青瓷文化数字化展示,让文物保护成果通过文旅项目惠及民生。

四、其他建议的落实举措

1.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将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周年、文化遗产日等节点,通过以案释法、科普展览等方式,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同时畅通“文物保护-民生需求”反馈渠道。

2.强化基层保护力量:依托基层综合文化站和业余文保员组织,进一步整合镇、村和专业文物机构力量,建立“文物保护+民生服务”联动机制,及时响应群众诉求。

再次感谢您对文物保护与民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规划修编为抓手,持续推进文物保护与民生保障的有机融合,切实将越窑遗址的保护成果转化为惠及群众的发展红利。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