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25-190565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日期:

2025-07-02

成文日期:

2025-07-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2 11:2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华建育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重启城中村农民私人建房的建议》(第40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预留足够空间,我市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个人建房进行了控制,以满足一定时期内城市扩容提质的需要。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也导致长期的个人建房控制影响了群众改善住房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在我市开展了多轮次农房排查建档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我市全面开展了首轮农房排查建档工作,并于2018年将所有农房排查建档数据录入浙江省农房信息系统。2019-2022年5月又相继开展了全市第二轮农房排查治理、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排查整治等工作,并在全国自建房系统内建档自建房553262幢。经过近年来多轮次的农房排查建档,我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房电子清单,清单涵盖了产权人姓名、房屋地址、房屋用途、土地性质、建造年代、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外观照片、隐患初判等基础信息。对被鉴定为危房的,原则上采用修缮和加固等安全技术措施予以解危;对必须采取整体拆除措施方可解危的,且该房屋所有人确无其它住房、又无迁建条件的,允许按原址、原宅基地规模、原建筑面积、原层次高度(四不变)的原则进行原址迁建。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慈溪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明确宅基地申请、规划许可、施工管理等全流程操作规范,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各地共计审批宅基地252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开展农房排查建档和农民建房审批工作,我局也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白沙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戎佳

联系电话:0574-8959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