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5-191367

发布机构: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5-07-21

成文日期:

2025-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1 10:02 信息来源:办公室

胡柏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上林湖周边居民居住条件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文物保护审批路径

(一)依法报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涉及文物保护区的个人建房需报国家文物局审批。2025年初,匡堰镇乾炳村26户建房已获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证明审批路径可行。

(二)统一申报方案。建议属地政府全面摸排村民建房需求,统一编制考古前置方案,集中履行报批手续。

二、村庄规划统筹建设

(一)规划编制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推进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建议桥头镇以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布局集中建房区块。今年,新一轮的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目前已深入基层调研个人建房的需求。

(二)国土空间整治。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优化南部沿山区域用地布局,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三、水利保护与民生保障

(一)差异化水源保护。划定核心保护区(禁止建设)、缓冲带(限制建设)、外围协调区(可建设),明确村民建房空间。对原址翻建、危房改造等小微项目,若符合水源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纳入豁免清单简化审批。

(二)水土保持服务。为分散建房提供免费水土保持技术指导,重点管控施工排水、表土保护等环节。支持集中安置区选址,优先推荐低坡度、远离湖岸区域,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四、综合解决方案

(一)分类实施。核心保护区鼓励外迁,协调落实安置政策;缓冲带及协调区有序推进原址改建或集中安置,需同步完成文物、水利等审批。

(二)协同推进。由属地政府牵头,联合文物、水利、资规等部门建立联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

下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桥头镇细化实施方案,在保护文物、水源等前提下,依法依规解决村民住房问题。感谢您对农村民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陈江辉

联系电话:0574-6397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