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5-191370

发布机构: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5-07-21

成文日期:

2025-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1 10:06 信息来源:办公室

范盛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慈溪市羊肉定点屠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和肉品质量安全,我市目前建有2家屠宰企业,实现全市范围生猪、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其中羊定点屠宰为2024年正式开始,年设计屠宰能力为12万头,2024年羊屠宰量为1.15万头。为了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管,我局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严格屠宰检疫。屠宰场实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并配备协检员按照检疫规程开展集中检疫工作,检疫合格加施检疫合格印章和检疫标志,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家畜违法屠宰和调运百日行动,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并重,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依托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落实检疫管理和调运监管,进一步加强数据研判与分析,结合投诉举报渠道信息,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实施高压监管,畅通协调机制,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相关主体59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1起,巡查屠宰易发区18处,立案7起,结案7起,共处罚没金5.61万元。三是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羊定点屠宰企业承担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屠宰经营活动,落实屠宰检验检测制度,做好屠宰环节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瘦肉精违禁药检测有关规定,杜绝不合格肉品上市,对不合格产品及废弃物均按照要求由慈溪悟能农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高温处理,杜绝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方面加大对农批、农贸市场、超市等在羊肉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管,要求经营主体依法索取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引导经营主体通过“浙食链”开展食品安全数字化溯源。同时依托“菜篮子安全守护”行动、“甬有食安”农贸市场建设,大力提升农批、农贸市场自建检测室食安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定性、定量衔接,及时跟进快检不合格羊肉的定量检测,严肃处理不合格羊肉销售行为。

市卫生健康局强化从业人员主动监测。对畜牧养殖、屠宰加工售卖等职业暴露人群开展常态化血清学监测,每年进行辖区摸排,对排摸到的畜牧养殖、屠宰加工、零售相关人员开展布病检测。2021年至2024年累计完成2022人次检测,发现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6人,均及时处置。

二、下步工作重点和相关建议答复

当前羊屠宰行业还存在流动性较大,导致监管执法难度大,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牛羊定点屠宰企业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进出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省外牛羊布病自检、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从严做好注水牛羊肉品监管,推动企业争做“肉品品质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养殖环节管理。深入规模牛羊养殖场执法检查,全面检查养殖档案、调运出证、养殖用药、饲料投入等各环节,落实瘦肉精抽检,加大对《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中未经定点从事牛羊屠宰活动和为未经定点从事牛羊屠宰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的处罚条款的宣传力度,引导养殖主体健康养殖、规范经营,牢牢把握肉品源头治理。三是紧盯违法屠宰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行为,不漏一起、应罚尽罚。

三是与公安、市场监管强化配合力度,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追溯源头,清源打链,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加强羊定点屠宰检疫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牛羊定点屠宰事宜的告知书》开展牛羊定点屠宰宣传行动,推动定点屠宰政策进企业(养殖场户)、进市场、进超市、进食品经营店,确保政策宣传到边,严厉查处未经定点从事牛羊屠宰活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将牛羊私屠滥宰发生率降到最低。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不断加强对屠宰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绿剑”“屠宰扫雷”“私屠滥宰和调运”百日行动等执法行动,部门联动,持续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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